出生醫學證明辦事指南
本文來源:
分享到:
出生醫學證明辦事指南
一、辦理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母嬰保健法》
二、辦理對象
本院出生的新生兒
三、辦事條件及需提交的材料
1、《出生醫學證明首次簽發申請表》及《新生兒出生醫學記錄》復印件
2、新生兒父母或監護人居民身份證或護照及新生兒父母雙方戶口薄原件及復印件;
3、依據《湖南省出生醫學證明規范(試行)》規定的其他有關資料。
四、辦理流程
1、產房或病房接生人員填寫《新生兒出生醫學記錄》
2、新生兒父母或監護人填寫《出生醫學證明首次簽發申請表》并提交相應的資料
3、簽發人員對提交的資料進行審查
4、用計算機錄入、上傳簽發信息并打印出生醫學證明
5、蓋章人員對打印好的出生醫學證明進行核對后蓋章
6、領證人核對出生醫學證明信息并簽名領取。
五、辦理時限
出生醫學證明應在嬰兒出生1個月內辦理完畢,因特殊情況最遲不得超過6個月。延遲辦理出生醫學證明,將給新生兒父母或監護人帶來諸多不必要的麻煩,甚至需要提供《親子鑒定證明》才能辦理出生醫學證明。
六、收費依據、收費標準
不收費
七、聯系方式
辦理機構:醫院計劃生育辦公室
辦理地點:醫院時珍樓四樓419
辦公時間:每周一、三、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夏季),14:00——17:00(冬季),法定節假日除外
聯系電話:13762721222
掃一掃 手機端瀏覽